关于公布高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区属各部门、派驻机构、各公司、园区企业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高新区对2021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确认《关于印发<高新区就业扶持措施10条>的通知》等27份文件继续有效(附件1)。
二、确认《关于印发<景德镇高新区绩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稿)>的通知》等7份文件适时修改(附件2)。
三、确认《关于印发<关于健全和完善工业用地抵押担保体系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的意见>的通知》等3份文件失效(附件3)。
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于本决定公布之日起计算,由责任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等情况适时清理;适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部门应当及时修改并审定、公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适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相关规定不符的内容,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后续管理工作,严格施行继续有效、适时修改后重新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责任,进一步管理好经济社会各项事务。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适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清理 责任部门 |
1 |
关于印发《高新区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景高新办字〔2020〕31号 |
区财政局 |
2 |
高新区财政资金审核拨付办法 |
景高新办字〔2020〕33号 |
区财政局 |
3 |
高新区效率提升工程实施举措300条 |
景高新办字〔2020〕44号 |
党政办 |
4 |
关于印发景德镇高新区聘用工作人员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
景高新办字〔2020〕48号 |
区人力资源 服务中心 |
5 |
高新区工业地产管理办法 |
景高新办字〔2020〕54号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6 |
关于印发<高新区就业扶持措施10条>的通知 |
景高新办字〔2021〕4号 |
区人力资源 服务中心 |
7 |
关于印发景德镇高新区聘用工作人员管理暂行 办法相关优化事项的通知 |
景高新办字〔2021〕5号 |
区人力资源 服务中心 |
8 |
景德镇高新区工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 |
景高新办字〔2021〕12号 |
区科发局 |
9 |
印发《关于建立工作专班加大服务企业力度 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景高新办字〔2021〕21号 |
企业服务中心 |
10 |
关于印发《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 批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
景高新办字〔2021〕26号 |
企业服务中心 |
11 |
高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实施办法 |
景高新办字〔2021〕30号 |
区招商局 |
12 |
关于印发《景德镇高新区大学生就业补贴流 程》等3个补贴流程的通知 |
景高新办字〔2021〕38号 |
区人力资源 服务中心 |
13 |
关于印发《涉企检查报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景高新办字〔2021〕41号 |
企业服务中心 |
14 |
景德镇高新区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管理办法 |
景高新办字〔2021〕65号 |
区财政局 |
15 |
关于印发《景德镇高新区产业招商队伍管理细 则》的通知 |
景高新办字〔2021〕72号 |
区招商局 |
16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流 的意见》的通知 |
景高新办字〔2021〕73号 |
区招商局 |
17 |
关于印发《高新区 2021—2022 秋冬季大气 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景高新办字〔2021〕75号 |
区建设环保局 |
18 |
关于印发《景德镇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改革创新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景高新〔2020〕23号 |
区党政办 |
19 |
关于印发《景德镇高新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 项目入园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景高新〔2020〕24号 |
区招商局 |
20 |
关于印发《景德镇高新区关于深化挂点服务企 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景高新〔2020〕25号 |
企业服务中心 |
21 |
关于印发《景德镇高新区关于加强工业用地管 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景高新〔2020〕26号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2 |
高新区财园信贷通管理细则 |
景高新〔2021〕18号 |
区财政局 |
23 |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对外借款或担保的管 理规定 |
景高新〔2021〕22号 |
区财政局 |
24 |
关于印发高新区党建提升、项目提升、效率提 升“三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景高新党字〔2020〕4号 |
区组宣部 |
25 |
高新区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 点工作方案 |
景高新党字〔2020〕7号 |
区人社局 |
26 |
关于印发《景德镇高新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 干政策》通知 |
景高新党字〔2020〕16号 |
区人社局 |
27 |
关于印发《景德镇高新区参公人员职务与职级 并行制度实施工作方案 》的通知 |
景高新党字〔2019〕21号 |
区人社局 |
附件2
适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修改原因 |
清理 责任部门 |
1 |
关于印发《高新区招商引资重点项 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
景高新办字〔2020〕1号 |
部分内容需依据现行法规政策进行调整 |
区招商局 |
2 |
关于优化完善《景德镇高新区绩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2019 年修订 稿)》的通知 |
景高新办字〔2021〕9号 |
个别条款需要依据现行机构改革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3 |
2019年度小分队驻点招商暂行管 理办法 |
景高新办字〔2019〕27号 |
部分内容需要调整 |
区招商局 |
4 |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新区文化建 设工作的意见》 |
景高新党字〔2020〕14号 |
个别条款因职能分工变化需要调整 |
区组宣部 |
5 |
关于印发 《 景德镇高新区绩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稿)》 的通知 |
景高新党字〔2019〕17号 |
个别条款需要依据景高新办字〔2021〕9号文进行了调整 |
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6 |
关于印发《景德镇高新区招商引资 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
景高新〔2020〕43号 |
部分内容需要调整 |
区招商局 |
7 |
关于印发《高新区企业诉求事项 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景高新〔2019〕47号 |
部分内容需依据现行法规政策进行调整 |
企业服务中心 |
附件3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失效原因 |
清理 责任部门 |
1 |
关于印发<关于健全和完善工业用地抵押担保体系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的意见>的通知 |
景高新〔2021〕15号 |
该文件内容与《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不符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 |
关于呈报《景德镇高新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 |
景高新党字〔2021〕3号 |
工作已完成 |
区人社局 |
3 |
关于印发《高新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景高新办字〔2021〕23号 |
工作已完成 |
高新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