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德镇市高新区东片区详细规划(GX01单元)》的批后公布
《景德镇市高新区东片区详细规划(GX01单元)》已于2026年2月18日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景德镇市高新区东片区详细规划(GX01单元)》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昌江、龙井路、中航路,南至昌江河畔,西至新都大道、梧桐大道、景兴大道,北至弘毅路、龙井路。
规划范围总面积5.08平方千米,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4.04平方千米。
二、目标定位
规划定位为: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产业创新活力带。
三、用地与人口规模
规划用地面积约5.08平方千米,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4.04平方千米。规划常住人口规模为4.25万人。
四、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一心两轴三片区”的空间发展格局;
“一带”:昌江风光带;
“一心”:活力中心;
“两轴”:新都大道产业发展轴、瓷都大道城市发展轴。
五、地块控制和设施配置
本次规划采取“分层次控制”的方式,按照“片区(编制单元)-地块控制”二级管理层级分别进行规划控制和引导。本规划范围内包含1个编制单元,单元编码360202-GX-01。
设施配置按照5-10分钟生活圈配置。配套设施主要包含教育、医疗保健、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市政公用等。
六、土地利用规划
1.城镇开发边界内
(1)居住用地面积为164.97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用地的40.85%。其中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122.86公顷,保留农村宅基地面积为10.43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23.72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用地的5.87%。其中机关团体用地面积为5.20公顷,教育用地面积为15.50公顷,体育用地面积为0.49公顷,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为1.64公顷,社会福利用地面积为0.89公顷。
(3)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为75.60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用地的18.72%。其中商业用地75.14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46公顷。
(4)工矿用地面积为43.85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用地的10.86%。其中一类工业用地面积为25.92公顷,二类工业用地面积为17.93公顷。
(5)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69.47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用地的17.20%。
(6)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3.54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用地的0.88%。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为22.72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用地的5.63%。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16.60公顷,防护绿地面积为6.12公顷。
2.城镇开发边界外
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总用地面积为1.04平方千米。其中,商业用地6.48公顷,公园绿地11.0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35公顷,园地面积为0.53公顷,林地面积为15.42公顷,草地面积为16.58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0.72公顷,陆地水域47.88公顷。
七、综合交通规划
规划区内的道路网采取方格网方式布局,整个路网由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组成,呈“三横三纵”的干路网结构。
城市主干路:包括景兴大道、梧桐大道、瓷都大道,规划红线宽度40-60米。
城市次干路:包括弘毅路、新都大道、沿江西路、白玉路、龙井路、百川路,规划红线宽度40-60米。
城市支路:支路是各单元内部地块交通流的支撑和疏导者,引领地块交通流进入城市次干路、主干路,与地块结合精密、布局灵活,规划红线宽度16-20米。
八、主要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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