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高新〔2019〕21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答复
朱锡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统筹处置园区“僵尸企业”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因各种原因高新区内形成了一定数量的“僵尸企业”,造成园区一方面存在闲置、低效用地,而另一方面园区拓展空间有限、土地资源紧张,从而影响新引进的产业项目落地,给园区的建设和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您提出的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建议,我区非常赞同。我区认为,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可以帮助进一步盘活园区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近期,我区结合企业现状及实际情况,正在开展闲置、低效用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旨在进一步盘活园区闲置土地、低效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为高新区的转型发展提供必要的用地空间,为园区实现全面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和资源保障。
此外,建议今后人民法院在拍卖土地或者处置企业不动产过程中,应根据高新区关于入园企业必须符合园区的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对竞拍人设置一定的资格条件,这样可以从源头避免让低能耗、污染环境、附加值低等不符合园区产业要求的企业进入园区。
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