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德镇高新区小餐饮病媒防制及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评价方案》,我区对园区58家取得《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的小餐饮主体开展了病媒防制及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评价工作。本次评价A档3户,B档20户,C档25户,D档10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我区将对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联系人:黄新 联系电话:0798-8333172
附件:2024年景德镇高新区小餐饮病媒防制及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