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各公司,园区企业:
根据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经我区2024年第二十次党工委(扩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景德镇高新区关于进一步鼓励促进“个转企、企升规”工作方案》等4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备注 |
1 |
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景德镇高新区关于进一步鼓励促进 “个转企、企升规”工作方案》的通知 |
景高新〔2022〕4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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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印发《景德镇高新区关于推动产业链现代化建设促进园区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
景高新办字[2023]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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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印发《景德镇高新区加快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
景高新办字[2023]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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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印发《景德镇高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扶持办法》的通知 |
景高新办字[202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