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716596591/2025-02933

高新区投资促进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2025-02-14 14:52 访问量:

   

第一部分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投资促进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分投资促进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投资促进局是主管投资促进工作的高新区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开发区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招商引资政策及招商引资工作调度推进;负责牵头组建专班,对签约项目投产前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负责开放型经济、对外经贸合作项目协调推进服务工作;编制年度招商计划;负责商贸流通业监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投资促进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

编制小计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人数0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0实有人数小计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数9全额补助事业人数0、部分补助事业编人数0、自收自支事业人数0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0遗属人数0。在校学生人数0人,其中:高等学校人数0、中等专业学校人数0,其他人数0

部分  投资促进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部分投资促进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投资促进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88.33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4.6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变化,减少安排外经贸发展资金约447.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8.33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4.66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投资促进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388.33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4.6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变化,减少安排外经贸发展资金约447.0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0.51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4.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77.82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429.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7.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00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对企业补助22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079.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3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7.09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2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4.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3.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对企业补助22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7.09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投资促进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388.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4.6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变化,减少安排外经贸发展资金约447.09万元,新增安排商贸发展资金约50万元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079.26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0.51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4.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77.82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9.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7.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00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对企业补助22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政府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5.83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86万元,下降10.5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实有人员较上年度减少1人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8.00万元,2024年预算减少3.20万元,下降28.5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根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减少安排相关预算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8月31日(编制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0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0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投资促进局项目情况说明

1.招商经费

1)项目概述为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根据《景德镇高新区招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特成立景德镇高新区招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招商公司”),该招商引资项目经费包括投资促进局局统筹相关经费及招商公司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景德镇高新区招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景高新办字[2023]28号)、《景德镇高新区招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景高新办字〔2024〕33号)

3)实施主体: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4)实施方案用于安排2025年投资促进局统筹招商经费及招商公司工作经费,具体费用包括差旅费、印刷费、一般公务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787.82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为2025年招商公司的产业招商工作顺利开展做好保障,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全力推进“一航两新”产业发展,奋力实现“千亿产业园区”目标。

2.海关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通过加强与海关协作,更好地服务园区外向型企业,确保能够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我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打造内陆开放高地。

2)立项依据:《南昌海关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合作备忘录》

3)实施主体: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4)实施方案:通过设立该项工作经费,从支持海关在监管设备设施、防护物资保障、人员经费保障、科技力量等方面的投入,保障持续抓实抓细“一业一策”、“一企一人”、“一事一议”帮扶工作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加强与海关协作,更好地服务园区外向型企业,确保能够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切实帮助企业绿因解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我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打道内陆开放高地。

3.外经贸发展资金

1)项目概述: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度融入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为目标定位,大力促进内外贸易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水平,促进高新区经济快速高质量发展,参照中央、省、市在鼓励投资方面的政策出台园区相应鼓励措施,由此设立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景德镇高新区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景高新〔2023〕5号)、《高新区贸易兴区工作方案(2023-2026)》(景高新办字[2023]33号)

3)实施主体: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4)实施方案:通过设立该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发展,鼓励园区企业参加展会提升知名度,推动跨境电商发展,进一步扩大我区外贸出口,提升我区实际利用外资水平。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深化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园区外贸出口稳定增长,促进园区利用外资保持一定的增长率,加强高新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有效增加园区跨境电商交易额。

4.商贸消费发展资金

1)项目概述: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扩大内需,推动消费供给优化,打造消费新场景,发挥电商优势,支持企业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推动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2)立项依据:《高新区贸易兴区工作方案(2023-2026)》(景高新办字[2023]33号)

3)实施主体: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4)实施方案:对在高新区依法设立且按照职能部门管理合法经营的电商企业,当年网络零售额通过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认定新增超1亿元、2亿元、3亿元、4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电商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扩大内需,推动消费供给优化,打造消费新场景,发挥电商又是,支持企业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推动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投资促进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69.1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50.00万元,比上年增(减)0.0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9.10万元,比上年减1.40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根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减少安排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减)0.0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减)0.0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新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反映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反映商贸部门国内贸易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反映对从事外贸业务单位、外商投资单位、从事对外经济合作单位和境外单位的资助。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