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 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景德镇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景德镇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景德镇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部门 202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德镇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德镇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是主管就业创业工作的高新区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管委会下属机构,负责园区企业职工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和人才交流引进等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 年景德镇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部门共有预算单位 1 个,包括局本级景德镇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编制人数小计 12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0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人数 0 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6 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0 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 0 人。实有人数小计 12 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 6 人,行政在职人数 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数 0 人、全额补助事业人数 6 人、部分补助事业编人数 0 人、自收自支事业人数 0 人。离休人数小计 0 人;退休人数小计 0 人;遗属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景德镇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部门 2025 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景德镇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部门 202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 年景德镇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 2259.1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25.8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5.7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22.94 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3.4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02.89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 年景德镇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 2259.1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25.83 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项目支出。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212.3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4.0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05.3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2046.8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39.8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713.4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333.43 万元、其他支出 0万元。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52.6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7.6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79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1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73.81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5.4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94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205.3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5.4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720.4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658.2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2 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333.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 年景德镇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2255.7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22.94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52.6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7.65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18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5.42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212.3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2.4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05.3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2043.4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36.9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713.4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33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 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7 万元,比 2024 年预算增加 0.8 万元,增长 12.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 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 3 万元,比 2024 年预算减少2.2 万元,下降42.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采购支出。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 2024 年 8 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 辆。2025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景德镇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通过有稳定收入人员等反担保措施,由经办金融机构发放,政府财政给予一定贴息,以解决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小微企业过程中启动资金和流动资金不足的一项政策性贷款。
2)立项依据:赣人社发〔2021〕13《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
3)实施主体:景德镇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21〕13《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
5)实施周期: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6)年度预算安排:60 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小额贷款担保金
二、2025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 年景德镇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1.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 1.5 万元,比上年减少 0.5 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3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
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信息化建设: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三)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账利息的补助。
(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
(十一)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反映财政用于补充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的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