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为市纪委市监委派出机构。
1、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形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 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作出处分决定或提出处分意见;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或提出政务处分意见;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 1 个,包括区本级。二级预 算单位具体包括:区纪检监察工委。
编制人数小计 0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0 人、参照公 务员管理编制人数 0 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0 人、部分 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0 人、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 0 人。实有 人数小计 6 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 6 人,行政在职人数 0 人、 参照公务员管理人数 4 人、全额补助事业人数 2 人、部分补 助事业编人数 0 人、 自收自支事业人数 0 人。离休人数小计 0 人;退休人数小计 0 人;遗属人数 0 人。在校学生人数 0 人,其中:高等学校人数 0 人、 中等专业学校人数 0 人,其 他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区纪检监察工委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区纪检监察工委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区纪检监察工委收入预算总额为259.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58 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调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58 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区纪检监察工委支出预算总额为259.6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5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调整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3.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 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对企业补助0 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09.4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19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农林水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9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9.6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0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企业补助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区纪检监察工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59.6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5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调整增加。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09.43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8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农林水支出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4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3.4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 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 万元、资本性支出2 万元、对企业补助0 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3.85 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98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 2025 年人员新 增导致机关运行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6 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7万元,减少10 %,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8月31日(编制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 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项目情况说明
党风廉政建设
1)项目概述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在高新区开发建设中具有重要政治意义和现实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区纪检监察工委申报党风廉政建设项目,保证纪检监察业务活动经费,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立项依据:省纪委监委、省财政厅关于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经费的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区纪检监察工委
4)实施方案: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到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6.2 万
7)项目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传达学习政策精神>=8 次;
质量指标:群众对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无投诉举报≤1 次;
时效指标: 问题线索按时限要求办结=100% 满意度指标: 园区企业群众满意度>=90%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区纪检监察工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6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务接待费0.6 万元,比上年增0 万元,主要原因: 严格执行预算,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新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纪检监察事务用于保证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费用。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本部门向符合条件干部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 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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