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景德镇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景德镇高新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景德镇高新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德镇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德镇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按照审批权限依法负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以及公示、听证等工作;负责审批信息联动机制的建立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审批帮代办服务、企业诉求和12345 便民服务热线的协调办理;负责牵头开发区营商环境优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景德镇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人数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数5人、全额补助事业人数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人数0人,其中:高等学校人数0人、中等专业学校人数0人,其他人数0人。
第二部分 景德镇高新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景德镇高新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487.57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相比减少415.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进行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7.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5.4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487.57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相比减少415.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进行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5.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5.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45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1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3.44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2万元。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88.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3.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1.9万元;资源勘探和工业信息等支出1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1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45.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资本性支出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02万元;对企业补助1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3.4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87.57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相比减少415.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进行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其中: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88.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06万元,;资源勘探和工业信息等支出1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5.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5.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45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1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3.44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0.4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15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
1.高新政务大厅运维
1)项目概述: 保障政务服务大厅的正常运行及各入驻窗口单位的日常办公, 根据市政数局对于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管理相关制度及要求开展日常工作。
2)立项依据:通过政府采购确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4)实施方案:采购合同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软件运行维护清单>=27项;
质量指标:系统故障率≤10%
社会效益指标:办理事项数量≥2100件
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90%
2.审管执信服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审管执信服的建设,是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审批、监管、执法、信用、服务(以下简称“审管执信服”)链条式整体性治理,加强构建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持续提升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2)立项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提升一体化政府服务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30号)。
3)实施主体: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4)实施方案:按照景德镇市营商环境指挥部“审管执信服”改革试点的要求实施。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软件维护数量=4个系统平台;
质量指标:系统故障率≥0.01%;
社会效益指标:主要点击率≥5万次/年
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90%
3.企业服务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通过保障企业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优化园区营商环境。
2)立项依据: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关于“企业服务专项经费”项目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3)实施主体: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根据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关于“企业服务专项经费”项目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实施。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46.37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对惠企政策内容的更新和手册的编印、发放,保障企业对惠企政策的了解和及时兑现。
数量指标:惠企政策材料手册编印数量300本;
质量指标:惠企政策材料手册印刷质量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惠企政策材料手册编印工作及时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惠企政策知晓率≥90%;
可持续影响指标:使用年限≥1年;
满意度指标:企业家满意度≥90%。
4.企业印章雕刻服务专项
1)项目概述:通过保障园区新办企业首套印章雕刻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优化园区营商环境。
2)立项依据:《全市优化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根据《全市优化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会议纪要》实施。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6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保障园区新办企业首套印章雕刻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优化园区营商环境。
数量指标:印章雕刻数量≥100;
质量指标:印章雕刻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印章雕刻及时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新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雕刻工作知晓率100% ;
可持续影响指标:印章雕刻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建设到位;满意度指标:企业家满意度≥90%。
5.综合服务大厅日常运行项目
1)项目概述:通过保障综合服务大厅的正常运行及入驻窗口单位的日常办公,进一步提升园区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2)立项依据: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关于“综合服务大厅日常运行专项经费”项目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3)实施主体: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根据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关于“综合服务大厅日常运行专项经费”项目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实施。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9.63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保障综合服务大厅的正常运转。
数量指标:办公设备购置数量≥1套、办公设备购置种类≥1类、办公设备维修(护)数≥12;
质量指标:办公设备质量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办公设备购置及时、办公设备安装及时;
社会效益指标:办公设备使用率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办公设备达到正常使用年限;
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90%。
(十)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按照审批权限负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以及公示、听证的工作;负责审批信息联动机制的建立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审批帮代办服务、企业诉求和12345便民热线的协调办理;负责牵头区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当年预算情况487.57万元。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4个,涉及资金122万元,其中:二级项目5个,涉及资金122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新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费用。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七)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用于中小企业管理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指本部门向符合条件干部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