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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4-02-20 17:09 访问量:

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高新区管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高新区管委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开发区发展的有关规定。在开发区范围内依据市政府授权实行有效运行管理。2.编制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3.负责编制开发区的财政预决算,做好审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和开发区税收征管等工作,组织筹措各类建设资金。4.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突发公共事件协调处置等应急管理工作以及园区其他公共事务。5.根据景德镇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高新区具体规划,对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管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做好区域内环境保护及园林绿化等工作。 6.负责开发区城市管理、市政设施维护工作。7.负责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外经贸合作和进出口业务的管理,制订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按照政策和权限审批投资项目。8.负责做好企业服务并按审批权限保障好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9.监督、指导、协调开发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及驻开发区机构和经济组织的有关工作。 10.负责开发区的行政效能监察、平安建设、社会治安治理、司法行政、法治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协调开发区各单位在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务中的关系,调解有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高新区管委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和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高新区管委会公共事务管理

编制人数小计8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人数89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3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1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数26人、全额补助事业人数5人、部分补助事业编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4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人数0人,其中:高等学校人数0人、中等专业学校人数0人,其他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区管委会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表

第三部分区管委会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区管委会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3428.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97.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区办公大楼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土地回收款。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8.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97.6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6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区管委会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3442.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区办公大楼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土地回收款。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38.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6.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2.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1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3.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8.75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507.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2.14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5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62.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或减少141.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76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区管委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428.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区办公大楼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土地回收款。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507.23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9.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2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  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5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38.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6.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2.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79.17 万元、资本性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2003.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8.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2.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17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对企业补助 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区管委会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60万元,支出预算为6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0万元,主要原因是:土地回收款。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66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区管委会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98.3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8.43万元,增长28.8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职级晋升增加交通补贴。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12.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7 万元,下降31.6%,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厉行勤俭节约。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8月31日(编制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4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数字化档案管理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全面提高景德镇高新区档案工作管理水平,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我办按照《江西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2018年设立了高新区综合档案室,对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档案工作职责,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目前,高新档案库房,面积为84平方米,办公室27平方米、借阅室32平方米,做到办公、阅览、库房三分开。阅览室整洁、美观、宽敞,匹配了2张电脑桌及电脑、扫描等设备。库房面积能容纳本机关20年以上的档案,库房内有23组档案密集架、灭火器、空调机(中央空调)、卫生工具、除湿机、防光窗帘、防虫板等“九防”设施,所有档案已经装盒上架,档案盒采用符合国标的无酸档案盒,库内有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档案柜架排列规范并有明显的指引标识,档案安全监管做到“三有”,有档案安全应急预案记录,有每月定期检查,有做好各项检查记录。为不断促进我区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高新区综合档案室按照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要求,制定了本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编制了高新区组织机构沿革、全宗指南、大事记各项制度汇编。明确了本单位实际的、规范的档案分类大纲和编号方案及重大活动档案收集要求。为加快构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现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单位年度规划,配备了电子档案管理软件,对传统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转换,并获评省二级档案管理单位。

2)立项依据

按照《江西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2018年设立了高新区综合档案室,对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档案工作职责,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

3)实施主体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4 )实施方案

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 年)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档案工作,推进提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科学、规范管理,更好服务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和新修订实施的《江西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十四五”江西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特制定《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 —2025 年)》具体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为遵循,以推动档案事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优化档案服务,实现档案工作提质增效,更好服务全市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工作目标

通过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规范各单位档案管理过程,保障档案工作质量,维护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促进各单位档案工作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力争“十四五”中期(2023 年)实现 40%以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达到规范化要求,通过省三级及以上评定; “十四五”末(2025 年)实现 90%以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达到规范化要求,通过省三级及以上评定。

市直机关单位具体安排见《市直单位档案室规范化建设“十四五”期间任务计划表》(见附件 1)。

工作内容

1.完善制度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2.规范档案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3.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信息化建设。

4.积极开发利用,增强服务成效。

工作标准

依据《江西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评定指标》(见附件2),档案工作规范化等级管理具体分为四个等级,从高到低分别是省特级单位,得分 90 分(含)以上;省一级单位,得分 80分(含)以上、90 分以下;省二级单位,得分 70 分(含)以上、80 分以下;省三级单位,得分 60 分(含)以上、70 分以下。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应积极落实规范化管理措施,力争按批次纳入等级管理单位。

(5)实施周期

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预算6.349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

高新区档案资源“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数字档案室建设工作。

(十)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保障办公大楼网络、宽带、固话及音响设备的正常运营使用。2.2024年继续开展2022-2023年档案数字工作和政务信息工作力争在考核中排前列。3.机关食堂管理是机关运行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能,机关食堂主要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日期间的餐饮服务,以及提供部分公务接待餐饮服务。4.统筹经费包括杂志、党报党刊订阅;大型活动及节日设计、宣传;采购办公日常用品及办公用水、用茶、物业等日常用品;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清洗窗帘、桌套、椅套、会议室地毯;公车用车及重大活动;印刷通讯录、笔记本等;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及培训,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场大巡查后勤保障等。5.智慧平台建设和维护,包括门户,收文管理,发文管理,公文交换,督办管理,党建管理,项目管理,考勤管理,会议管理,融资管理,报表统计,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系统对接,企业信息库,企业诉求管理、移动办公等栏目,当年预算情况3442.17万元。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5个,涉及资金3442.17万元,其中:二级项目7个,涉及资金2003.93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区管委会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3.3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全区各部门接待上级调研及检查。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6万元,比上年减3万元,主要原因:压缩一般性支出,厉行勤俭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独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城乡社区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附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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